一、 学院简介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2003年设立的经济与法律系。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财务管理等4个非师范本科专业和中职财务管理师范专业,其中经济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在校学生约1600人。 学院拥有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区域经济学)、湖南省“十三五”应用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乡村产业振兴研究中心)、湖南省高校经管类人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省商科类人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普通高校特色成长辅导室。 二、 引进范围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别: 1. 领军人才。 2. 学科带头人。 3. 教授、博士。 三、 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一) 博士引进费与安家费 1. 博士引进费 学校博士引进费包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其中安家费8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6万元。符合衡阳市校企合作引才条件的博士分三年另享受衡阳市政府生活补贴、购房补贴24.4万元。引进的夫妻双博士,除分别享受引进待遇外,另每人增加安家费5万元。 2. 安家费发放条件 (1)安家费中的40万元不设考核条件,申请直接发放。 (2)在首聘合同期(6年)内取得下列成果或业绩, 4项中满足1项者可申请安家费10万元,满足2项者可申请安家费20万元,满足3项者可申请安家费30万元,满足4项者可申请安家费40万元。 ①项目条件: 主持国家面上、青年项目(含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 ②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条件: 以第一完成人且衡阳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下列业绩成果: a.自然科学类博士在SCI来源刊一区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来源刊二区、《中国科学》上发表2篇论文,或在SCI源刊三区、EI核心库来源刊(国内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 b.人文社科类博士在SSCI、A&HCI来源刊、《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1篇论文,或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在CSSCI核心来源刊上发表3篇论文。 ③ 成果奖励条件: 以衡阳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成果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国家级成果奖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名,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名,或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奖励(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b.人文社科类、音体美类的作品,以第一完成人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或研究成果通过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结论为省内领先以上,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的主要内容被省级以上政府决策部门采用或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成果要报》采用。 ④项目经费条件: 自然科学类个人累积进校经费1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音体美类个人累积进校经费50万元以上。 以上条件中取得的成果(业绩)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认定且同一成果只能认定为1项,不同等级成果(业绩)可在单项内折算合并计算。 (3)在首聘合同期内,以第一完成人且衡阳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下列成果或业绩之一的博士可申请安家费50万元【此条款与条款(2)不重复计算】: ① 在Science、Nature、《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研究性论文的; ② 获国家自科基金优青、杰青及国家自(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 ③ 获国家级二等及以上成果奖的; 3.安家费发放程序 ① 个人申请。首聘期内,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博士根据自身完成情况提交申请材料; ② 部门推荐。博士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③学校审批。人事处委托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小组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建议,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后发放。 (二) 其他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实验室建设费 1. “领军人才+团队”: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20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 2. 学科带头人:安家费9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其他科类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60万元。安家费中50万元不设考核条件,其他安家费发放条件参照博士发放条件。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 3. 学科急需引进的教授:特别优秀的参照学科带头人引进待遇;其他参照博士引进待遇。 (三) 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其配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学校按国家现行人事政策采用合同制安置。 引进人才需要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学校可按政策安排到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小学就读。符合衡阳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由衡阳市委市政府按政策就近安排子女入学。 (四) 过渡性住房和住房补贴 按学校租房规定提供3年过渡性套房(70-100平方米)供引进人才租住;不需要过渡性住房的,学校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五) 校内博士、教授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 考核合格者享受校内博士、教授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奖励标准为:博士3200元/月;四级教授起始标准3500元/月、三级教授起始标准4100元/月、二级教授起始标准4700元/月。 (六) 其他优惠待遇 新进博士如未取得高级职称,在首聘合同期内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 (七)对特别优秀、紧缺的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配偶安置等引进待遇面议。 四、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3657347628 电子邮箱:378862228@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政编码:421002 |